河南研升实业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关于开展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 训 公 告根据《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加...
初级人员:参加培训的人员应为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初中学历以上,工作于消防相关岗位,并且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现居河南省内,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
中级人员:拟申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操作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22至60周岁,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初级培训费2400元/人由学校收取;国家鉴定费:190元/人(含鉴定费、耗材费、工本费、考试考务费等)由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 站收取。
中级培训费2900元/人由学校收取;国家鉴定费:240元/人(含鉴定费、耗材费、工本费、考试考务费等)由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 站收取。
学校为全体培训学员推荐就近食宿,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入住酒店标准。
(1)近期小二寸(32×40mm)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8张,用于存档、办理结业证书、鉴定考试及办理有关证件。
中级:(1)近期小二寸(32×40mm)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8张,用于存档、办理结业证书、鉴定考试及办理有关证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原件(或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各 2份(A4纸复印)。
(3) 具有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操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开具的符合相关参训条件的专业年限工作证明(请注明实际工作年限,统一格式见附件3)。
(5)所在单位缴纳社保明细单(须加盖社保局公章及本单位财务印章);缴纳社保年限不足的,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明细(加盖财务章)
(6)若为消防部队退伍人员,需提供本人退伍证(达到相应的年限6年)。